追加已离婚配偶作为诉讼当事人,通常是基于特定的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。以下是在离婚诉讼中可能追加已离婚配偶的五种情形:
共同财产分割纠纷:
如果离婚时未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,或者双方对财产分割有争议,离婚后一方可以追加已离婚配偶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诉讼的当事人。
子女抚养权纠纷:
在离婚后,如果双方对子女抚养权有争议,且已离婚配偶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具有法定权利和义务,法院可能会追加已离婚配偶为抚养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。
子女抚养费纠纷:
如果离婚后子女需要抚养费,而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或支付方式存在争议,已离婚配偶可能会被追加为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当事人。

债务纠纷:
如果离婚时未处理夫妻共同债务,或者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存在新的共同债务,已离婚配偶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,从而被追加为债务纠纷案件的当事人。
其他法律事实:
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:
离婚时未分割的遗产纠纷;
离婚时未处理的共有财产纠纷;
离婚时未解决的赡养问题;
离婚时未明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。北京市侦探找人公司
在这些情形下,追加已离婚配偶作为诉讼当事人,是为了确保案件处理的全面性和公正性,保护所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。需要注意的是,追加已离婚配偶作为当事人需要符合法律规定,并经过法院的审查批准。